主 要 职 责
(一)贯彻国家、省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和森工多种经营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编制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和森工多种经营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指导性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农业、农村经济和森工多种经营产业政策,指导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和森工多种经营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组织落实种植业、渔业、农机等农业各产业(简称农业各产业)的法规、规章制度。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业、农村经济和森工多种经营配套改革意见,指导农业、农村经济和森工多种经营产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承包管理及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和森工多种经营产业化方针政策,组织。推进农业、森工多种经营产业化工作; 促进农业、森工多种经营产前、产中、 产后一体化,负责绿色食品、特色产品开发、扶贫开发工作;参与制定全市菜篮子工程和农业产品及林副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发布农业、农村经济和森工多种经营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经济信息。
(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业用地、森工多种经营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化发展管理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工作。
(六)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和森工多种经营产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各产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七)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和产业产品、绿色食品的量监督、申报认证及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登记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对市内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对市内农机安全、渔政依法监督管理。
(八)综合农业系统全面情况,协调涉及农业、农村经济和森工多种经营发展方面的工作。指导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和森工多种经营产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指导省、市确定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
(九)承办伊春市绿色食品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伊春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伊春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伊春市农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伊春市农情办公室、伊春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伊春市科教兴农工作领导小组、伊春市农科教领导小组、伊春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务、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和委管干部的管理工作;参与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和森工多种经营发展服务。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